琼中县召开“‘琼中绿橙’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会
发布者:王川荣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8日 作者:程美菊 来源:琼中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点击数: |

“琼中绿橙”以其独特的品质历来倍受消费者青睐,市场销售一直走俏。2006年1月琼中绿橙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成为海南省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的商标;2008年1月被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海南省著名商标;2008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海南热带水果的一大品牌。
为保护好这一品牌,促进“琼中绿橙”生产经营者依规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和提升“琼中绿橙”品牌的信誉,推进琼中绿橙产业的健康发展。琼中县制定了《“琼中绿橙”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暂行)》,并于9月22日召开征求意见会,县农业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琼中绿橙协会领导及琼中绿橙种植大户等参加。在会上,县农业技术专家讲解了“‘琼中绿橙’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暂行)”的细则,并就大家关心的琼中绿橙商标和琼中绿橙地理产品标志的申请、使用、及管理办法作了详细的解答;整个会议过程气氛活跃,种植大户积极积极发言并提出宝贵意见,此次会议后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对“‘琼中绿橙’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修改,并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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