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对第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力领导处罚
发布者:王春妮 发布时间:2011年1月24日 作者: 来源:乐东县农业局 点击数:
2011年1月13日,按照乐东县委、县政府及海南省农业厅要求,遵照与乐东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规定,乐东县九所镇党委、镇政府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塘丰村委会书记陈清利给予停职检查,塘丰村全体两委人员停发两个月工作津贴,并全镇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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