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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2月5日 作者: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2008年以前,我省农村沼气池建设属国债项目。2008年新增拉动内需项目,国家全部按12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省、市县各配套1000元/户,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合计3200元/户。 咨询电话: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 65343651
2008年以前,我省农村沼气池建设属国债项目。2008年新增拉动内需项目,国家全部按12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省、市县各配套1000元/户,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合计3200元/户。
咨询电话: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 6534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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