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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2月5日 作者: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参加新农合后,参合农民可以在定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病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补偿;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获得报销,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4-5万元(具体视各个市县的标准而定);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医疗证》在各级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报销,等等。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 65388127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 6538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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