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
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琼农办〔2010〕11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委)、农经总站(中心):
为掌握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2009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目的
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状况,了解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运行和各市县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扶持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全面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二、调查统计内容
对2009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借此反映各市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
三、调查统计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配备精干人员,协调渔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确保质量。各市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实事求是,确保调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按时上报。各市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调查统计表(附后)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农村经营管理处。
(四)分析研究。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各市县要注意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数据翔实、对重点问题有深入分析的说明报告。
(五)其他要求。统计表格和说明报告还应以电子版发邮件至hnhk0518@163.com。
联系人:林景山,联系电话:65332961。
附件:1.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2.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补充指标(龙头企业
情况)
3.填表说明
4.补充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