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两名合作社理事长荣获海南省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者:彭德旗 发布时间:2010年1月11日 作者:海口市农业局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
在12月30日召开的海南省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海口秀顺香蕉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吴坤宽和海口大林兰花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潘正英荣获“海南省劳动模范”称号。
两名合作社理事长在自己勤劳致富的基础上,积极带领农民创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当地实际,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海口大林兰花产销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兰花种植和销售,现有社员24人,种植兰花15亩,2009年,合作社社员人均种植兰花收入1.5万元;海口秀顺香蕉产销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香蕉种植和收购销售,现有社员40人,带动农户200户,种植香蕉650亩,年销售香蕉6000吨,2009年,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达5万元。 两位劳模表示,非常感谢省委、省政府对他们的肯定和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地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平台,将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应对市场,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
『打印』『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