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引入省外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
发布者:郑辉年 发布时间:2009年1月19日 作者: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
海南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暂停引入省外动物及动物产品的
通告
琼动防办〔2009〕1号
当前周边国家和我省周边省份动物疫情比较复杂。为了严防岛外动物疫情的传入,确保无疫区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让全省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09年1月20日至2月10日,暂停引入省外动物及动物产品(包括动物排泄物和以动物排泄物为原料的混合肥料,以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上述规定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已取得《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引入省外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查询答复书》的)不得从省外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关承运单位不得受理相关运输业务。
二、各检查站要全天候值班,加强各口岸的监督检查,严防非法引入省外动物及动物产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9个省际检查站加强指导,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也要对其所辖口岸进行严格布置。
三、要强化流通市场及相关环节的监管。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市场流通的检疫监督,严防非法引入的省外动物、动物产品流入本地区。
三、单位和个人发现非法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市县畜牧兽医局或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为:65303523。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或为非法引入提供方便的,一律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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