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9:关于报送“芭玛”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烈钟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海南农业信息网 点击数: |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
报送“芭玛”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
儋州市、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农业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农机局、农技中心、热作中心(办):
受“芭玛”台风影响,我省农业遭受重大损失,根据省农业厅的部署,各农业部门为做好抗灾救灾和开展生产自救做了大量工作,为收集灾后生产和重建的相关文字、数据和图片资料,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以及时掌握和指导灾后重建工作,请各市县农业部门将落实《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当前灾后恢复生产的通知》(琼农字〔2009〕220号)文件,抓好救灾工作情况及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于10月23日前报省农业厅(注明灾后恢复生产信息)。
报送方式及邮箱:采用电子邮件报送至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信息中心,邮箱:nytxxzx@163.com
联系人:陈显明,电话:65343322。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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