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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业局: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 做好农村动力培训转移

 发布者:徐小莲  发布时间:2009年8月6日 作者:王清波  来源:海口市农业局  点击数:

86,市农业局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向市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市人大陈毓芬副主任,常委委员、市妇联肖惠珠等8名检查组人大代表听取了我局关于《落实就业促进法,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专题汇报。执法检查组听取汇报后,一致认为市农业局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转移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显著,应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今后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作覆盖面;二是合理确认培训形式,开展适合实际要求的培训项目和工种;三是严把培训质量,要把培训质量作为最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11日起实施以来,市农业局认真对照《就业促进法》的有关条款积极组织实施,并以此指导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自2008年以来,市政府共投入扶持资金600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共28868人,其中引导性培训19087人,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9781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0491人,预计转移输出的农民务工累计收入1.3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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