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系统迎国庆运动会象棋比赛规程
(2009年7月22——24日)
为迎接国庆,营造祥和欢乐气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活跃全省农业系统广大职工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促进“三农”工作顺利开展,省农业厅决定举办全省农业系统迎国庆运动会。象棋比赛是本次运动会的比赛项目之一。
一、主办单位:海南省农业厅。
二、比赛时间:2009年9月5日下午—7日。每天比赛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50;
三、比赛地点:省农干校一楼会议室。
四、比赛项目:男子个人赛。
五、比赛办法和奖励名次: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本次运动会《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经裁判组工作人员验证后方能参加当场比赛。
(二)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应比赛项目所具备的身体条件。比赛期间如因本人身体不适应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报名单位及本人自负。
(三)参赛者必须按照已编排的比赛日期和场序,提前10分钟到指定的场地向裁判组报到,做好参赛准备,如超过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仍不到场者视为弃权。
(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五)比赛采取“中途放钟”(或口头提示时间)的形式,即比赛进行30分钟后,裁判组对进度慢者放时钟(或口头)警示,放钟警示后,规定每方在10分钟内比须走完10步棋,超时者判负。
(六)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进行7轮比赛。
(七)计分办法,胜2、和1、负0,一方弃权得0、对方得2。个人成绩按积分多少计算,如积分相等则以累积分计算成绩。
(八)奖励办法,比赛奖励前8名。
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运动会组委会,临场仲裁为裁判长。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