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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农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陈月花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8日 作者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2008年度农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情况的通报

 

琼农字〔2009112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业执法大(支)队,厅属各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精神,根据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省农业厅采用各单位自查、考核小组抽查、案卷评查和社会调查摸底的方法,对全省执法单位的年度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小组,对12个市县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进行抽查考核,对厅属7个执法单位全面进行了考核。

被评为优秀单位为:琼海市、东方市、儋州市、琼中县农业局,琼海市、澄迈县、儋州市农业执法大队、三亚市农业执法支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站、植保站,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被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的单位为:东方市、定安县农业局、琼海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亚市农业执法支队、儋州市农业执法大队。

二、考核评议基本情况

总体上看,各市县和厅属执法单位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农业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执法能力明显加强。

一是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所突破。2008全省共有文昌、屯昌、乐东、陵水等4个市县经政府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使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市县达到11个,占全省市县的61.1%预计两年内全省实现农业综合执法,提前完成农业部三年全面建设综合执法机构的目标

二是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稳步发展,机构进一步健全,执法条件明显改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2008年省农业厅共支持市县购置执法车5辆,手提电脑6台。各市县执法机构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儋州市农业执法大队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人手配备办公电脑一台;琼海市农业执法大队争取政府批准,正在筹建执法办公大楼,基础设施和执法条件进一步加强。11个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市县,正按照“有编委批准的正式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有与执法相适应的执法手段,有完善的执法制度,有明显的执法效果”的“五有”标准,向规范化建设推进。

三是农业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农业部门注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定期学法制度,全年共培训执法人员1000多人。创新执法培训方式,由课堂式培训向军事化集训转变,2008年举办1期农业执法人员军训班,培训农业执法骨干60多人,邀请省法制办和部队官兵执教,注重提高法律和军事素质,树立“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形象。同时针对农业执法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培训执法人员243人,组建了18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稽查队,配备稽查人员125名。

四是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省乐东县时的重要指示,迅速组织了三亚、昌江、儋州、乐东等市县执法骨干50名,对乐东县农资市场开展紧急整治行动,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在乐东县开展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试点工作,召开全省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现场会,总结乐东县农资监管的经验和成效,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掀起全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高潮。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904人次,检查企业4378家,整顿市场857个,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8.62万份,查获假劣农资30066.71公斤108台件,货值42.8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25万元;受理举报案件608起,立案查处案件1082件,结案率90.8%件,罚款总额48.41万元,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

三、存在问题

这次年度考核,发现个别单位在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按时报送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报表。二是农业综合执法和规范化建设不平衡,部分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进展缓慢,有的虽成立执法机构,但人员、经费仍未全部到位,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有的不按执法文书顺序归档,有的处罚案卷存在程序不清、罚款数额随意裁量等现象。四是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假劣农资仍有不同程度存在。

四、具体要求

(一)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尚未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的市县,要认真学习先进市县的经验,尽快制定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争取市县政府支持,力争在今明两年内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已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的市县,要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按照农业部提出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一支队伍精干、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反应快速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树立农业执法的崭新形象。

(二)全面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尚未建立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市县,特别是新成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建立和完善以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13项农业执法责任制度,以法制强身,以制度管人,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行为规范,执法文明。

(三)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常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四)继续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我省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声誉。各级农业执法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高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水平。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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