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印发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陈显明 发布时间:2009年4月24日 作者: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
本网讯 从近日《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09〕78号)获悉:为依法做好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能力,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09〕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海南省农业厅制定并印发《海南省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到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通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二、强化体系建设。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4月31日前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5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按附表10、11要求填报省农业厅,同时抄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尽快按照本方案要求,健全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和工作报告机制。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动物流行病学数据库,整合技术资源,加强流行病学分析评估工作,按季度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年度调查工作报告。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
|
『打印』『关闭』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