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字〔2008〕236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于10月21日在烟台召开全国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布置会议,部署了2008年年末预报和年报任务。为了完成2008年我省乡镇企业年末预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年末预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是各级主管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正式年终统计报表要在明年2月份后才能汇总完毕,不能满足年终工作总结和经济运行分析需要。据此,报表制度中设有一张年末预报表,对主要的经济指标进行预报,满足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乡镇企业发展决策要求。各市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2007年度农业部制发的《全国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乡镇企业统计年末预报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负责,确保年末预报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抓好落实。一是克服困难,主动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确保年末预报数据的真实性,力争年末预报数与正式年报数据出入不大。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年末预报的各项经济指标、数据等内容要如实反映,切合实际,坚决杜绝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是认真仔细,注意表内相关指标的关系,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四是注意协调一致,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增减幅度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如增加值与当地全社会国内生产总值即GDP关系)。五是报表数据与上年报表的相关数据要相互衔接。(即去年年综1表数与附报资料中个体工商户主要指标之和相衔接),不可使用去年年末预报表的数。六是做好统计分析,分析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增长亮点、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乡镇企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经验,做到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
三、落实统计经费保障工作。各市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沟通,争取地方财政安排适当经费,确定人员,必要时提供交通保障,千方百计完成统计年末预报工作,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注意时效性,及时报送年末预报表。农业部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今年年末预报应在11月20日前上报农业部。因此,各市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应在11月15日前上报省农业厅乡镇企业局经营管理处。报表及统计分析材料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
联系人:吴万楷,联系电话:653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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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