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08〕8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推进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我省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切实加强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帮助加工企业开拓市场,展示我省名优特农产品加工产品,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加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年中国·贵阳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的通知》(农办企〔2008〕9号)要求,省农业厅决定由省乡镇企业局一名局领导带队组团参加“2008年中国·贵阳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各市县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做好参会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活动内容
(一)展示我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的成果;
(二)展销我省特色名优农产品加工产品;
(三)组织招商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活动。
二、参加人员
(一)省乡镇企业局一名副局长,发展规划处1名处领导和一名干部。
(二)部分市县主管乡镇企业的负责人、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厂长(经理)等。
三、参展时间
9月3日至9月8日。
四、展位安排与参展产品
由省农业厅负责申请2个标准展位,统一组织布展,并作为会期的招商洽谈室。主要参展产品为我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
五、参展费用标准
参加人员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人民币3500元/人(含往返机票、食宿费、合作交流等费用)。
六、组织方式
此次参展活动以企业参加为主,请各市县认真组织发动企业参加,落实参加人员和参展产品,并将落实情况和参会人员于8月28日前报省农业厅乡镇企业管理局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林维兴
联系电话:65340595、65337048(传真)。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