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机用油绿色通道促农民增收
发布者:邬艳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1日 作者:邝道交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点击数: |
据统计,2007年海口市农用柴油耗量8537吨,用于耕作、收获、排灌、粮食加工四项用油4906吨。为确保“三夏”期间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保障今年农用柴油供应,海南省农业厅、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农业生产农机作业用油绿色通道的通知》。据通知精神,海口市农机办与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供应办法,通过农机用油量分类确定原则、采取发放农机柴油供应簿,保障农用柴油供应,确保农用柴油用在农业生产上,防止弄虚作假,建立良好的供应秩序。
农机用油量的确定,采取分类确定原则,既要保证足够的柴油供应,又防止外流,弄虚作假。农业机械用油分为三类,一是联合收割机,采取按日定量供应,根据收割机的动力按每千瓦每日2.1升供应,当日有效,逾期作废。每年5、6、7,10、11、12月份保证用油供应,其他时间不予以保证。二是拖拉机,采取按日定量供应,根据拖拉机的动力按每千瓦每日2.1升供应,当日有效,逾期作废,常年有效。三是排灌和粮食加工机械,采取按月定量供应,根据机械的动力按每千瓦每月45升供应,当月有效,逾期作废。明确农机柴油供应簿发放方法,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用户(户主)凭有效的行驶证(已办理年检)和身份证,排灌和粮食加工机械用户(户主)凭购买该机发票和合格证,到海口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审核填表,审核齐全后填写农机柴油供应本,发给用户。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用户柴油供应本有效期一年,每年更换一次,凭有效的行驶证(已办理年检)和身份证及旧本更换。同时通过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服务监督话,使农机柴油供应簿发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农机用油绿色通道的实施促进了农民增收,据机手反馈,一台754型拖拉机一年节省约8000元,大幅度地降低了作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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