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加大对动物狂犬病的防治工作
发布者:阮忠 发布时间:2008年5月5日 作者:阮忠 来源:省农业厅 点击数: |
近年来,我省狂犬病疫情一直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据省卫生厅的统计报告,去年人患狂犬病64例,死亡64例,比上一年同期上升了700%,对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为保障“无疫区"建设顺利进行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省政府对狂犬病的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加强养犬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意见。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省级动物防控部门,积极开展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工作,认真组织狂犬病疫苗,满足各市县进行狂犬病免疫防治工作需要 ,对澄迈、屯昌、万宁、文昌4个市县开展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为我省防治狂犬病提供技术上的指导。
针对前段时间个别媒体报导要关闭海口市城区5家检疫、免疫定点单位的言论,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督、疫病预防控制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养犬的防疫监督工作”。在海口市城区设立的5家检疫、免疫点,是经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是合法检疫、免疫单位,所以五家定点检疫、免疫点不但不能叫停,而且应继续加大检疫、免疫力度,确保我省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坚决捍卫我省“无疫区”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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