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08〕1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经管理部门,各有关涉农单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业龙头企业:
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健全,运作规范,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为了学习和借鉴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台湾方面有关单位的邀请,拟由省无公害农产品协会组团赴台湾考察交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考察内容
(一)考察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包括农会、合作社、专业协会、策略联盟、产销班等)及其运作模式(包括组织机构、业务开展、财务管理、经费来源等);
(二)考察交流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与辅导;
(三)探讨琼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二、考察时间和线路
拟于2008年6月组团赴台进行考察(具体时间据手续办理情况而定),计划考察交流时间9天,其中在台8天,在香港停留1天。考察线路为:海口—香港—台北—台中—南投—云林—嘉义—台南—高雄—香港—海口。
三、组团范围和对象
省、市、县农业、农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涉农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负责人;邀请财政、供销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四、承办单位。
本次组团由省无公害农产品协会统一承办相关手续,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3月30日。由于办理赴台手续繁杂,政审审批时间较长,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按时报送《报名回执》及相关材料,确保组团按期成行。
联系人:程方遒 电话:65221178 13807589529
附:赴台考察农合组织报名须知
海南省农业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赴台考察农合组织报名须知
(一)报名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回执表;
2、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
3、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在职证明;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农业专业造诣证明,含专业职称证书、业绩或荣誉证书、专业论文复印件(刊登在刊物上的请同时复印封面与目录,刊登在报纸上的请复印出报名与日期);
6、公司(合作社)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上述证明或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二)考察经费
考察经费由派出单位自行负责。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航支行营业部
帐 号:21—195001040015748
帐户名称: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协会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方遒
电 话:65221178 65221857 13807589529
传 真:65221872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73号农牧总公司大楼三楼302房。
赴台湾交流考察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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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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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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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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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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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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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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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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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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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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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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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亲属状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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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殁 |
职业 |
现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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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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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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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专业方面奖励、荣誉证书(若有,请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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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专业方面论文、专著(若有,请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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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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