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宣传 抓典型示范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发布者:彭德旗 发布时间:2008年2月2日 作者:彭德旗 来源:农业厅 点击数: |
海口市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通过抓宣传、抓典型示范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海口市迅速发展,至2008年1月底,海口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28家,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43.38%。入社人数1514人,带动农户3万多人。有力地推进了海口市农业产业化、组织化进程和农民的致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海口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宣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学者对市、区、镇、村各层次骨干进行了30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培训人数达到3000多人。针对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一些模糊认识,海口市从抓典型示范入手,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007年初,海口市引导创办了琼山区红旗香蕉合作社示范点。充分发挥了合作社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该社通过发挥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转机制,为社员提供种苗、病虫害防治技术、产品营销信息服务。带动社员种植香蕉2.3万亩,并通过统一销售实现增产增收,年产7500吨香蕉全部销往北京、上海、武汉、乌鲁木齐等地,年产值900多万元,社员从中尝到了甜头。市农业局及时组织各区、镇农民和种养大户观摩学习,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进了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7年7月,海口市农业局会同海口工商局在海口举行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仪式,在全省率先登记注册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进合作社建设再造声势,进一步推动了合作社建设步伐。在半年多时间内,海口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1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走在全省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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