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特别规定的情况
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近日,该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大家认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虽不属农产品的范畴,但质量问题同样重要,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拖拉机等产品入户质量关,杜绝超标机车、产品目录外机车、不符合技术条件机车登记入户,努力提高农机牌证核发管理,认真抓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检测检验,杜绝带病机车作业运输,从源头上保证拖拉机运行质量,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为加强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该所印发了《2007年海南省拖拉机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要求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目录》办理拖拉机登记业务,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地办理拖拉机登记。
儋州市农业局:29日,陈木兴局长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任务和行动方案。即农业产地环境检查、农业投入品检查、农产品执法监管“三大检查任务”和禽药专项治理行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饲料专项治理行动、肥料专项治理行动、种子专项治理行动,农机专项治理行动、产地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肉类(养殖)专项治理行动和瓜果菜专项治理行动等“九大行动方案”。
二、抓宣传发动。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与各镇政府联合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积极开展以送科技、送识假辩假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抓科学用药施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深入瓜果生产基地取样检测,确保经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产品全部符合无公害标准。
四、抓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关,组织有关单位对已经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产品登记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一律依法注销或吊销,严格执行有关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防止降低标准许可和越权许可。严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滥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五、抓农产品认证。以打造儋州瓜菜品牌为主要内容,继续组织农产品样品送农业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确保瓜果菜等产品质量安全。
乐东县农业局:邢琼尧局长及时将国务院“特别规定”精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组织学习,认真讨论和研究分析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抓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8月30日下午,又召集农技、热作、畜牧、农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该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认真学习“特别规定”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该局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召开座谈会,组织宣讲,举办各种专栏、发放资料等形式,与农民群众面对面的交流,把“特别规定”精神送到农户家中、农民手中、使生产者及时了解、掌握“特别规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该局在抓“特别规定”贯彻实施的同时,统筹安排,重点突破,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标准和认证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加强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控制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定期检测公布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和指导,着力开展对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三是开展对农产品的监管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产品包装标识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和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强制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农产品。建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保亭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根据 “特别规定”精神,全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一、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习组织领导
为加强贯彻“特别规定”的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林凯文局长为组长、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规定”的学习落实。
二、认真学习,强化责任感和忧患意识
(一)继续加强对经营证照的审查工作。按照省农业厅“看好自己的领域,把好自己的门”的要求,对全县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摊位和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网点进行重新审查,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严格查处。
(二)加强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加强屠宰检疫、产地检疫以及检疫执法监督等工作,确保“放心肉”上市。坚决杜绝无耳标、无免疫卡、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三)加大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制定严格的检测工作制度。对集贸市场出售的肉类、渔类、饲料产品进行氯霉素、黄胺类等抗生素药物残留检测;对各养殖场的饲料进行抽样送检,了解各养殖场的疫病防控、库存药品以及用药记录等,确保全县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加快推进我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依照农业部制定的“坚强领导、密切协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质量、明确任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澄迈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该中心钟泳主任的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特别规定”。
大家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消费者越来越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在新时期对我省农产品质量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走以质量取胜之路是确保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的必然要求。
党和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更应该充分认识到质量重于泰山的要求,加大了执法力度,对各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行必严、违法必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决策,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开展工作,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东方市农业局:依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符惟兴副局长于8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及农业服务中心部分执法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首先是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对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其次通过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利于提升全市农产品的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第三要求农业部门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真正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同时指出农业部门重点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处罚、执法手段、监管责任、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目前相关处罚力度较弱的现状。
局长张守明要求全市农口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特别规定”的各项内容,结合省农业厅和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职能,整体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要求各业务部门加强学习和研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面向生产经营者和全社会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根据专项整治的统一安排,本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扩大影响、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厅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