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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规模养猪场(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9日 作者  来源:省畜牧兽医局  点击数:

       近年来,在无疫区项目建设的推动下,我省畜牧业生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畜牧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畜产品生产总量增加,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了推进我省畜牧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生产的源头上严格把住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促进畜产品“出口、出岛、进宾馆、进超市”,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畜产品。作为海南省的规模养猪场(企业),在这里我们特地提出如下八点倡议:

       一、海南规模养猪场(企业),要从自己做起,坚决拒绝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违禁添加物用于畜牧业生产。

       二、做一个有社会责任心、有良知的社会模范规模养殖企业,不使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合格与取得兽药GMP资格认证、没有生产批准文号的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不销售使用违禁药物、兽药残留高、重金属超标、没有检疫合格证或病死畜产品,发现可疑的产品要及时举报。

       三、从“保护环境,健康养殖”的角度出发,自觉实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利用及安全排放。

       四、按照国家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定,科学规划扩建养殖场,建立健全各种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生产档案。

      五、自觉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规定》、《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海南无疫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国家及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畜牧业。

      六、自觉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与生产监督检查,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七、积极协助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积极防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工作。

      八、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企业行为,凝集行业力量,为共同确保海南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表率。

附、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人(签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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